1、DB11/T1931-20214一般要求4.1布局及功能分区4.1.1公共游泳场所布局及功能分区应符合GB37489.3的要求,游泳池、浸脚消毒池、更衣室、淋浴间、清洗消毒间及消毒剂专用库房等,应符合GB37489.3和GB37489.4的要求。4.1.2婴幼儿游泳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一场所应是独立维护结构,有单独出入口:不应设置在地下室:一一设有婴幼儿游泳准备区:应设置清洗消毒区。4.2设备设施4.2.1公共游泳场所应设置水质循环净化和消毒设施,包括循环、过滤、消毒、辅助药剂投加、加热及水质监控系统。公共游泳池水循环周期不应超过4h,婴幼儿游泳池水循环周期不应超过1h。4.2.2公共游泳场
2、所池水净化、消毒方式,应符合CJJ122相关设计要求。婴幼儿游泳池宜采用净化率高的材料过滤。4.2.3公共游泳场所循环净化设备的管道不得与淋浴用水、饮用水管道连通。4.2.4公共游泳场所循环净化系统应设置消毒剂投入口。4.2.5公共游泳场所游泳池补水管应安装补水计量专用水表。4.2.6公共游泳场所应配备测定游离性余氯、总氯、pH等指标的便携式水质检测仪器。池水循环净化系统应配备测定游离性余氯、浑浊度、pH、氧化还原电位等指标和上传监测数据的在线监测系统,其取样点应设在絮凝剂投加点之前。空气在线监测系统应具备测定二氧化碳等指标和上传指标的功能。4.2.7公共游泳场所室内应具备调节室内环境微小气候和空气净化的设备设施:婴幼儿游泳场所应设置空气消毒设备设施。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其设备设施应符合DB11/T485的相关要求。5卫生质量要求5.1水质5.1.1公共游泳场所池水原水及补充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5.1.2公共游泳场所池水水质应符合表1妥求。表1游泳池水质卫生要求要求指标备注婴幼儿游泳池成人、儿童游泳池水温/()32-3423-30浑浊度/(NTU)11p7.07.87.07.8游离性余氯/(mg/L)】0.2-0.50.31.0化合性余氯/(mg/L)0.40.4浸脚池游离性余氯(mg/L)510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