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21年标字第17号(总第29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2021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现公布现行有效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附件:现行有效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2021年标字第17号、总第292号)系场北市场监督管局202年月3】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1年12月31日印发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行业主管部门备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387.DB11/T646.5-2016北京市公安局第5部分:放射性材料监测与处置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GB12899-2003”更新为“GB
2、388.DB11/T646.6-2016第6部分:武器与爆炸危险品检测及处北京市公安局12899”、“GB15210一2003”更新为“GB15210”置389.DB11/T647-202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管理规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390.DB11/T650-2016公共汽电车站台规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基本要求及评定第391.DB11/T652.1-2018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1部分:通则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基本要求及评定第392.DB11/T652.2-2018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部分:国际驿站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基本要求及评定第393.DB11/T652.3-2018北京市文化和旅游
3、局3部分:采摘篱园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基本要求及评定第394.DB11/T652.4-2018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4部分:乡村酒店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基本要求及评定第395.DB11/T652.5-2018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5部分:养生山居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基本要求及评定第396.DB11/T652.6-2018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6部分:休闲农庄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基本要求及评定第397.DB11/T652.7-2018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7部分:生态渔家37ICS13.320A91备案号DBII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646.62016代替DB11/646.6-2009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第6部
4、分:武器与爆炸危险品检测及处置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urban rail traffic securityPart 6:Weapons and explosives detection and response2016-10-19发布2017-02-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646.6-2016目次前言.引言.IV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25武器、爆炸危险品检测范围.6武器与爆炸危险品的检测要求37安检点设置及设施配置、布置要求.88联网要求99处置措施.1210安检设备检验、厂验、系统验收要求1411系统运行管理与维护
5、要求.1412安检设备设施更新要求18附录A(资料性附录)19国标测试体检测要求及方法附录B(资料性附录)安检员站位及安检点设备、设施、人员布局211DB11/T646.6-2016前言DB11/T646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分为六个部分:一第1部分:通则:第2部分: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第3部分:实体防护与入侵报警子系统:第4部分:化学监测子系统:第5部分:放射性材料监测与处置:一一第6部分:武器与爆炸危险品检测及处置本部分为DB11/T646的第6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DB11/646.6一2009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技术要求第6部分:武
6、器与爆炸危险品检测及处置。本部分与DB11/646.6一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一一修改了范围的内容(见1,2009年版1):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见2、3,2009年版2、3):增加了和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3.1、3.2、3.4、3.5、3.10,2009年版3.2);修改和增加了武器危险品检测范围的部分内容(见5.1b)、c)、e)、g)、h)、i),2009年版5.1b)、c)、e):修订了易燃易爆物品类的内容(见5.2.2,2009年版5.2.2);增加了毒害品腐蚀性物品类的内容(见5.2.3):修改了检测模式的文字叙述(见6.1,2009年
7、版6.1):增加了安检点设置及设施配置布置要求一章,删除了设置方式相关条款(见7,2009年版6.2.2、6.3.2.2、6.3.3.1.2、6.3.3.2.2、6.4.2、6.5.2):一修改和增加了行李及物品普检部分功能要求(见6.2.2b)、c)、d)、e)、f),2009年版6.2.3b)、c)、d);修改和增加了行李及物品普检部分性能指标(见6.2.3a)、b)、c)、g)、h),2009年版6.2.4a)、b)、c)、g);增加了行李普检技术要求内容(见6.2.4、6.2.5):修改和补充了痕量检测装置采用技术和功能要求的内容和指标(见6.3.2.1、6.3.2.2)、d)、表1,
8、2009年版6.3.2.1、6.3.2.3a)、表1):修改和增加了痕量检测装置的性能指标(见6.3.2.3b)、d)、e)、f),2009年版6.3.2.4c)、d):一一调整了液体检测一节的结构(见6.3.3、6.3.4,2009年版6.3.3):修改和增加了台式液体检测装置的功能要求(见6.3.3.1a)、c)、d)、e)、f)、g)、j)、k),2009年版6.3.3.1.3a)、c)、f):修改和增加了台式液体检测装置的部分性能指标(见6.3.3.2b)、c)、d)、f),2009年版6.3.3.1.4b)、d):一修改、调整和增加了便携式液体检测装置的功能要求(见6.3.4.1a)、c)、d)、e)、f)、g)、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