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平安标准化系统治理评审制度 1、由厂长组织开展平安标准化系统治理评审。2、治理评审每年至少一次,一般在内部审核评价完毕后进展。3、平安科负责对平安标准化治理体系的运转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制定治理评审打算、编写相应的会议记录及治理评审报告。4、平安科负责协调各采区及有关部门为治理评审提供所需的材料及治理评审纠正措施的跟踪和验证工作。5、各采区和相关部门负责预备、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所需的材料,负责落实对评审后提出的征询题施行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6、通过评审找出需要改进的方面,以确保标准化系统的持续适宜性。7、治理评审详细工作执行治理评审程序,平安科做好治理评审工作有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