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平安监察部事故调查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平安消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指示精神。第二条 在部长的领导下参与一般事故的调查和事故缘故分析工作,并起草事故调查报告。催促事故发生单位执行四不放过的原那么,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第三条 催促所属各矿及时办理平安消费许可证换发与延期的相关工作,负责参与办理临汾公司平安消费许可证领取等相关工作。第四条 及时掌握所属煤矿对严峻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建立严峻危险源治理档案,并施行重点监控。第五条 指导各煤矿严峻危险源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积极参与煤矿组织的应急救援演练,并提出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正意见。第六条 协助安监部各科室,作好日常的平安检查、平安技术治理等工作,参与煤业公司组织的平安检查、现场调研办公等活动。第七条 协助部长制定、完善有关业务制度的编制工作。第八条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