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治理制度 一、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平安、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平安防护器具及设备、改善平安消费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平安文明施工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平安施工费和临时设备费。二、按照现行标准标准,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本身的施工技术水平、治理水平对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工程单独报价。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按照河北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计取标准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
2、0。三、在施工合同中应当与建立单位明确商定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费用,并商定该费用的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四、建筑工程平安消费、文明施工阶段验收时,施工单位要会同建立单位、监理单位进展验收。验收合格后,再通知建筑平安监视机构进展建筑工程平安消费、文明施工阶段监视评定。评定不合格的,应按建筑平安监视机构的整改意见进展整改,并重新要求监视评定。五、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治理。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施行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平安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由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商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六、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要实在用于施工现场平安消费、文明施工上,确保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治理中单独列出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工程费用清单备查。七、平安消费治理机构和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施行进展现场监视检查,并有权向建立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八、按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99和省、市有关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治理的有关规定,保证对平安文明施工的投入,确保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专项使用,不得故弄玄虚、挪作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