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平安防护器具及机械设备治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平安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平安防护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平安,特制定本制度:1、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设备及平安防护均应进展登记。2、新购置的平安防护器具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消费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技术监视部门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3、自有及外租设备,必须持有技术监视部门或平安监视局出具的使用许可证,以及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和安装后的验收合格报告。4、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具必须经历收合格前方可进场使用,施工现场设备设备按照详细情况做好防雨、防晒、防潮及避雷保护等措施,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光滑、紧固、调整、防腐,要有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5、外租机械设备必须同租赁方签定租赁合同和平安协议,平安协议内容必须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