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平安风险抵押金治理制度 为充分表达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治理的原那么,提高全员平安认识、责任认识和风险认识,强化平安治理,确保平安消费情势持续健康稳定开展,实现08平安年奋斗目的,按照2023年平安治理工作方针泰矿政字20231号规定,经泰丰集团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一、考核时间20年1月1日20年12月31日二、年度考核目的1、泰丰集团(不包括双丰公司、赛特公司)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杜绝一级非人身伤亡事故,轻伤操纵在4人次以内,实现平安消费莲花山煤矿、翟镇煤矿可参照执行。2、煤矿全年轻伤操纵在3人次以内。3、泰丰集团各部室、煤矿消费工区、辅助工区、职能科室、地面单位及其
2、他各分子公司轻伤率为0。三、目的治理考核方法煤矿由安监站考核,集团公司及其他单位由运营治理办公室考核。四、奖罚方法1、平安风险抵押金奖金分季度兑现和年度兑现,季度奖励分别为交纳本金额的10、15、20、20,年度奖励为交纳本金额的35。2、扣罚标准:见附表。五、治理规定1、实现季年度平安目的,享受季年度平安风险抵押金奖金,完不成季年度平安目的,不享受或局部享受季年度风险抵押金奖金。2、职务调整人员需补交风险抵押金本金而未补交的,按原交纳金额享受奖励,按新调整职务应交纳的风险抵押金本金承当风险;应退回风险抵押金而未退回的,按新在岗责任对待。3、季年度完毕前,停薪留职人员、放长假人员、开除人员、撤职人员、辞职人员等提早退回抵押金本金的人员一律不享受季年度奖励;内退人员、借调外单位人员按出勤时间享受季年度奖励。因职务或岗位变动而对风险抵押金本金调整的人员,参照第2条规定分段享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