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平安联锁保护系统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那么 第1条 为加强山西兰花科创化工分公司消费装置平安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治理工作,保障消费装置平安、稳定运转,防止平安事件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分公司消费装置各类平安联锁保护装置。 第3条 本公司消费装置平安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及独立的回路分为A、B两类 1、A类联锁回路详细分为: 1A1类: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严峻人身、设备平安和产质量量的联锁回路; 2A2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阻碍面次于A1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3A3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
2、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阻碍面次于A2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2、除A类以外的、用于报警的联锁回路为B类仪表联锁系统回路。 第二章 治理职责 第4条 总工程师负责平安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最终审批。 第5条 公司设备科为公司的平安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联锁治理规定的制定,参与公司平安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设备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建立平安联锁治理台账,组织施行自动化平安联锁的安装、调试、投运工作。 第6条 消费科参与公司平安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工艺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审核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及涉及长期解除联锁的
3、工艺操作法的修订。 第7条 消费科负责组织消费车间和电气、仪控车间共同编制各消费装置A、B类联锁系统清单,再会同设备科、平安科审核会签,最后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发布施行,并按本单位的受控文件治理,每三年修订一次,在修订期内变更的,消费科要以受控文件方式下发到消费车间。 第8条 平安科参与公司平安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监视各岗位自动化联锁装置的平安运转情况;负责联锁解除/恢复的监视治理;负责做好解除/恢复联锁的作业票证治理。 第9条 各消费车间负责平安联锁装置的正确使用,及时反映平安联锁的运转情况;建立联锁治理台帐以及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申请;制定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
4、预案。 第10条 电气、仪控车间:负责平安联锁装置的日常维护,按时对各岗位平安联锁巡回检查,及时处理平安联锁运转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严格执行平安联锁摘除/恢复作业票证。 第三章 平安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与投运 第11条 新增平安联锁系统由消费科负责联锁设置及设定值确实认,设备科负责组织新增平安联锁系统的安装、调试,并填写试验记录。 第12条 平安联锁保护系统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联锁系统要设计合理,逻辑关系明确,联锁报警设定值正确,实行联锁的元件动作可靠,联锁系统能够正常投用,保证消费和设备平安、稳定地运转; 2、联锁系统所涉及到的现场仪表、执行机构必需要有区别于其它仪表的明显戒备标志,各功能按钮及开关动作正确,标志明显,该工作由仪表车间负责; 3、并列运转的设备或备用设备,与运转设备或同类关键设备的仪表联锁系统不同意合用一个分电源保险; 4、室外安装的一次信号仪表、开关型仪表及电磁阀等要有防雨、防水、防溅、防冻措施,行程开关、位置接点等应有防锈措施,保证接触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