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电气维修治理规定 (1)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部公布标准电气安装工作规程作业。(2)在进展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穿戴平安防护用品,装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平安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维修班班长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平安本卷须知,并在工作中检查、监视执行情况。(4)在配电干线、变压器、低压配电箱上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至少二人进展。(5)一般情况下,尽量防止带电作业,假设因特别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该装设隔离栏杆,并有专人监护。(6)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识牌。(7)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在经检查无误,撤除所有平安措施,全体维修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