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出人员平安治理规定 1 总那么:1.1为了加强对外出承包工程工程和劳务输出人员的平安治理,有效地预防严峻事故发生,实在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平安,特制订本治理规定。1.2本方法适用于铜板带厂各单位。2治理规定:2.1施工单位在外出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或劳务合同。合同中必须有平安消费条款,写明详细要求和有关事项,或者单独签订平安消费治理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2.2承包工程工程的工程经理或负责人为平安消费第一责任人。所有工程工程必须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平安治理人员,建立健全平安消费责任制和其他有关的平安规章制度。2.3单位统一组织的劳务输出,必须指定领队或负责人,该负责人为平安消费第
2、一责任人,其职责是对外出作业人员进展平安治理。2.4外出施工作业前,必须进展危险预知分析,对存在的危险要素制订书面平安措施,填写外出承包工程工程平安治理报表上报消费部。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展平安教育。2.5各单位要加强对外出作业的平安治理,外出作业人员出发前,单位平安治理部门必须统一组织进展一次专题外出作业平安教育,并做好记录。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消费部或派出单位应定期进展巡视检查平安治理情况,并做好记录。2.5.1一次外出作业10人以上或工期1个月以上。2.5.2一次性工程金额在30万元以上。2.5.3从事有色金属行业以外,存在较大危险要素的工程工程。2.6严格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操作证,作业人员要恪守平安操作规程,恪守施工所在地的平安治理规定。2.7外出作业发生工伤事故要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处理。2.8凡未经中铝洛铜有关部门批准和备案,私自组织职工外出作业的,发惹事故一切责任自负,并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人。3 附那么3.1本制度解释权归消费安保科。3.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