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对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规定 工人在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活力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在有强 烈辐射或者低温条件下的操作;散放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 者大量粉尘的操作等条件下工厂应该供给工作服或者围裙,同时按照需要供给工作帽、口罩、手套和护腿等防护用品。 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汽或者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 在有噪声、强光、辐射热和飞溅火花、碎片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护耳器、防护眼镜、面具和帽盔。 经常站在有水或者其他液体的地面上操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供给防水靴或者防水鞋等。 高空作业工人,应该供给平安带;电气操作工人,应该按需要供给 绝缘靴、绝缘手套;经常在露天作业的工人,应该供给防晒、防雨的器具;在酷寒气候中必须进展露天工作的工人,应该按照需要供 给御寒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