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教处范文之学校平安责任书 学生在校期间,应当恪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依照本身的年龄、认知才能和法律行为才能,防止和消除相应的危害。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正学生进展平安教育、治理和保护工作。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的人身平安,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依照教育部公布的学生损害事故处理方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平安责任书:一、学校、老师、学生和家长要结实树立“平安工作重于泰山的思想,学校把此项工作纳入工作的首位,实行平安责任制和平安责任追查制;校长对学校平安负总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
2、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平安负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平安责任书。二、学校经常进展平安法纪教育,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平安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局部,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中学生日常行为标准和中小学生守那么来标准子女的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三、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翻越围墙和大门,上下楼不拥堵,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背,造成损害的由学生自行负责。四、学生之间因违纪而造成损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当一切费用。五、严禁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而造成后果的由老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展正常批判教育而无不当行为,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
3、生方负责。六、学生不准驾驶机动车内学,否那么,假设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七、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催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游玩。否那么,假设发生意外事故,责任在学生一方。八、学生不准吃零食,假设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本人负责。九、严禁学生擅自到河塘游泳、洗澡,否那么,造成意外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学生方负责。十、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违法和工作失误,造成意外损害的,学校要承当相应的责任;但因学生不听指挥,违犯有关规定,造成意外损害的,学生应承当一定的责任。假设学校履行了相应职责,且无行为不当而造成的意外损害的,学校不承当责任。十一、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的,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十二、学生要严格恪守交通规那么,假设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十三、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假设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