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教处范文之关于预防踩踏事故的建议 事前预防永远比事后追责更有意义,因而预防校园踩踏事件更应该防患于未然,并提出如下建议:一、各学校要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备进展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更换不符合购置安装标准的楼梯间照明设备,并落实专人定期检修,发生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二、各校要制订防止学生拥堵踩踏事故的工作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并依照方案实在开展疏散演练活动。三、各学校应错开不同年段学生放学离校的时间,防止放学时在楼道、楼梯内互相追逐、嬉笑打闹,互相推搡开玩笑出现拥堵现象。四、学校应建立健全学校防止拥堵踩踏事故工作责任制,
2、与各班的班科任老师签定防止拥堵踩踏事故责任状,明确每一个老师的工作职责。各班班主任与其他任课老师为该班课间操、学校集会、放学、晚自修完毕和突发事件发生时的班级学陌生散平安责任人,要组织带着学生排队,有序疏散到操场等平安地带。晚自习下课时,生管老师要在宿舍楼维持秩序,各楼层要指定详细的平安责任人,并把名单公布上墙。五、各校要加强对全体师生的平安教育。培养小孩处事平复的态度,培养小孩的秩序认识,教育小孩事故发生后要远离人群,拨打急救,安静等待救援。六、各校要加大平安经费投入,改善学校的照明设备,在宿舍楼、有学生晚自修的教学楼、楼梯转角、走廊每间隔20米等场所应安装应急灯、警示标志和疏散标志。七、教育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学校防止拥堵踩踏事故工作的落实情况进展督查,对敷衍塞责了事、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判并追查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