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的平安消费责任 1、落实建立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到达投标时承诺和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2、按要求设置平安消费治理机构和装备专职平安治理人员,建立和落实文明施工治理制度。3、三类人员“应经主管部门平安消费考核合格。4、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5、制定和施行平安消费教育培训打算。6、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提供平安防护器具和平安防护服装。7、编制、审核及施行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8、编制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开展平安消费检查和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10、建立严峻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操纵度。11、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备应按规定登记使用。12、消费平安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13、办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损害保险。14、建立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平安消费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立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平安消费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平安消费承当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平安消费治理,分包单位不服从治理导致消费平安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当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