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工程工长、施工员消防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保卫平安消费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队伍)的消防保卫平安消费负直截了当领导责任。2认真执行消防保卫平安技术措施及平安操作规程,针对消费任务的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伍)进展书面消防保卫平安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施行经常检查,随时纠正现场及作业中违章、违规行为。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伍)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施行的消防平安情况,觉察征询题及时纠正、处理。对重点、特别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设备、设备技术情况是否符合消防保卫平安要求,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平安技术交底,落实平安技术措施,并监视其认真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4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伍)学习消防保卫规章制度,开展消保平安教育活动,接受平安部门或人员的消防保卫平安监视检查,及时处理提出的不平安征询题。5对分管工程工程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展消防保卫平安技术培训;假设在施工中觉察征询题,必须立即停顿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6发生火灾、失窃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