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车辆进出及交通平安治理规定 各处(室):为加强进出校门车辆的治理,标准校内交通秩序及平安,经学校同意,特制订治理规定如下:1、学校2、3号门车辆进出,只限学校校车和教职工车辆,其余外来车辆进入校内,必须经门卫询征询、检查、登记,方可进入,并按指定的停车场停放。2、现有学校教职工车辆,以部门为单位,统计姓名、车号上报学校保卫处,办理职工车辆出入牌。3、长期给食堂、小卖部及部门送货的外来车辆,必须由车主持身份证到保卫处办理车辆出入登记和校门出入证。4、一号门只限早晨7:40-8:30开放(特别情况除外),三号门中午时间11:30-13:30,因学生放学进出人员较多,不同意送货车辆进入。5、严禁外来摩托车、自行车在校内行驶,严禁一切营运车辆(出租车等)进入校内,必须进入,需由保卫处发放特许证,并限速5公里行驶,在二号门停车场停放。6、校内景观大道、教学、实验、实训等路段和区域,严禁停车。7、进入校内的所有车辆,严禁在校内鸣笛。8、施工用车,提早由部门告知,在保卫处办理车辆出入证,从三号门进出,按指定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