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法定代表人消防责任 1、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平安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平安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消防平安治理的规定,自觉加强消防认识,带头严格恪守消防法律、法规;3、将消防平安工作纳入单位日常行政治理工作之中,做到同打算、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4、主持制定本单位消防平安治理制度,催促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改善本单位的消防平安条件,完善消防设备;5、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将工程工程的防火设计报当地公安消防监视机关审核;6、负责火险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消除隐患。制止威胁单位和师生平安的危险作业;7、加强对义务消防队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对职工进展消防知识教育,组织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的演习,不断提高自防自救才能;8、组织和指挥职工扑救火灾,积极协助公安消防监视机关调查火灾缘故,并在本人的职权范围内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者;9、积极参加消防平安培训,负责向公安消防监视机关汇报本单位的消防平安工作情况,接受公安消防监视机关的指导监视;10、假设委托其他行政主管领导担任防火负责人时,必须出具委托书,并经常检查和催促防火负责人实在履行各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