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平安处分规定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除认真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以及市政府、市建委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平安治理规定外,还必须恪守此项治理方法。如擅自违犯规定,造成或可能造成事故,经理部将进展罚款。 一、现场消防平安治理 1、施工人员入场前,必须持合法证件(三证)到经理部保卫部门登记注册,经入场教育,办理现场“出入证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2、易燃易爆或有毒等危险材料进场,必须提早书面上报经理部保卫部门(报告要写明材料性质、数量及将要存放地点),经保卫部现场检查,确认平安,方可限量进入现场。 3、施工现场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凡施工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办理用火证,同时自备灭火器和专职看
2、火人。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按责任区域划分,各单位自行治理,自备足够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同时各自搞好灭火器材的维护、维修工作。 5、未经工程保卫部门批准,施工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区域使用电热器具。 6、施工现场所设消火栓、泵房、消防水管、灭火器具、消防通道、平安通道、防火间距以及消防标志等设备,禁止埋压、圈占、挪用、堵塞、破坏。 7、工程内、现场内不得使用可燃材料随意支搭简易房屋,确因施工需要,要报请工程工程部、平安部、保卫部,经批准按要求搭设。 8、现场内临时库房或可燃材料堆放场所要按规定分类堆放整齐,并悬挂明显标志,装备相应消防器材。 9、工程内禁止做仓库使用,
3、禁止存放大量可燃材料。 10、工程内不准住人,确因施工需要,必须经工程经理部及保卫部门同意,由保卫部门报请公司相关部门批准,按要求进住。 11、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室、临时库房、工具房、木工棚等各类用电场所的电线,必须由正式电工敷设、安装,不得私自随意乱拉接电线。 12、冬施保温材料的购进,要符合99年建委颁发的(404)号文件精神,到达防火、环保的要求。 13、各分包单位要确定一名专、兼职防火员,负责本人队伍的日常防火治理工作。 14、遇有国家政治活动期间,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工程部统一指挥、统一治理。 15、不按照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火灾或恶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触犯法律的,经理部将协
4、助配合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打击违章蛮干犯罪活动。 二、现场消防平安处分规定 1、文件按照 本规定按照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建立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平安治理方法、北京市建立工程现场保卫工作根本标准、北京市建立工程施工现场治理征询题性质的认定及处分规定制定。 2、处分标准分类 2.1造成火灾构成严峻火灾隐患和严峻违章或可能造成火灾事故,对直截了当责任单位罚款5000-10000元。 2.2对构成隐患或违章,对直截了当责任单位罚款2022-5000元。 2.3构成一般性违章、征询题或缺陷,对直截了当责任单位罚款1000-2022元。 2.4对个人一般违章,按照征询题性质,批准教育,对直截了当责任人罚款100-1000元,征询题严峻,还可并罚责任单位1000-2022元。 2.5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查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