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平安教育和培训规定 (一)消防平安培训要求:1、全体教职员工每月要进展一次平安培训。2、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展上岗前的消防平安培训。3、按照上级平安治理机构规定,对消防平安责任人、消防平安治理人,进展消防平安专门培训。(二)、培训内容和方式: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平安制度和保障消防平安的操作规程。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备的功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由教务室组织召集对全体员工的培训,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通过宣传栏等方式进展消防平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