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设部平安消费责任制 一、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防水等料具或直截了当用于平安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材料,接受对劳动防护用质量量的监视检查。三、加强对机具及防护用品的治理,如对架设工具、平安帽、平安带要定期组织检查、试验和鉴定,对不合格的应及时报废、更新,确保平安。四、认真执行北京市建立工程施工现场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加强治理,保证平安。五、对机、电、起重设备等机械设备的平安运转负责,按照平安技术标准经常进展检查,并监视各种设备的保养与维修等工作。六、对新购进的机械设备及大修、维修、外租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好的技术材料,使用前制定平安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展鉴定验收。七、参加因工伤亡及严峻未遂事故的调查,从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的缘故,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