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资、机、电主管平安责任制 1、保证施工现场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发放时,必须保证符合平安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等物资必须符合标准标准,特别是平安帽、平安带、平安网、漏电保护器等必须符合国家和上级规定标准。3、对必须的平安用品、材料、应纳入供给方案,优先供给。4、对发放的机具及防护用品等严格治理。如对架设工具、平安帽、平安网等要定期组织检查、试验、和鉴定,对不合格的及时报废、更新,确保使用平安。5、要加强对氧气瓶、乙炔瓶的治理。做到气瓶防震圈、瓶幅齐全,装卸、运输时防碰撞和剧烈震动。6、经常对所属职工进展平安消费和恪守平安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
2、。7、认真贯彻执行各种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的平安操作规程;对各种机、电、起重设备、所用气瓶、受压容器、各种中小型机具的平安运转负责。8、所治理的机电、起重设备的受压容器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并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好的技术材料;要经常进展检查、检测、维修、维护;使用前要制订平安运转措施。9、对机电、起重设备的作业人员要定期培训、考核、并签发作业合格证,制止无证从事上述工作;制止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10、对严峻危及职工平安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技术改良措施,并付诸施行。11、负责现场机械设备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交给工人使用。12、所用一切机电设备等要符合平安要求,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和发活力电、动力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13、参加由于机械、动力造成的严峻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并针对事故缘故提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