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的使用、检测等平安治理规定 1设计和制造对施行消费许可证的特种设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视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实行消费许可证制度;对未施行消费许可证治理的特种设备,施行平安认可证制度。未获得相应产品消费许可证或平安认可证的单位不得制造相应产品。(对锅炉制造厂的锅炉产品实行出厂监视检验制度。监视检验工作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平安监察机构或其受权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进展。锅炉制造厂应缴纳检验费。)2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机构或其受权的特种设备监察机构申请资历认可,获得资历证书后,方可承担认可工程的业务。该资历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
2、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和分包。3使用与治理(1)注册登记制度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持监视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平安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平安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明显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2)平安技术功能定期检验制度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所在地的监视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平安技术功能,及时更换平安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平安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3)使用治理制度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治理、平安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在内的特种设备平安使用和运营的治理制度,必须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好、精确。(特种设备档案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程的文字记载)(4)报废制度标准或技术规程中有寿命要求的特种设备或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的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展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机构报告。(5)应急救援预案使用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的不同特性建立相习惯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演练,对其可行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展检验,确保当事故发生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真正起作用,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