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费区域内动火作业平安治理规定 第一节 总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明火治理,标准公司消费区域内动火作业平安治理行为,预防火灾事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厂区动火作业平安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公司范围内进展动火作业的任何施工单位都要严格遵照本规定,违者自觉接受处分。 第三条 本规定的监视检查执行机构为公司的平安环保部 第二节 职责 第四条 平安环保部负责审批办理动火作业票,对消费区域动火情况进展平安监察。 第五条 化验室负责动火前和动火中的可燃气体的分析。 第六条 工程治理部门对所主管的工程工程,对承包商动火作业票办理工作进展监视、指导、协调。 第七条 车间负责辖区内的用火作业票的
2、办理;负责辖区内二级用火作业票的审批;负责对本部门需要用火的设备、管线进展工艺处理,确保到达平安用火条件;对辖区内的用火作业安排监护人、监护动火,负责辖区内的所有用火作业的平安监视。 第八条 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原那么,即没有经批准的火票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三不动火要求的,有权回绝动火。 第三节 治理要求 第九条 用火治理范围 在消费区域内进展如下作业属于用火治理范围: 各种焊接、切割; 使用喷灯、火炉、电炉、液化气炉; 烧烤煨管线、使用明火; 临时用电、使用非防爆电开工具、电器、非防爆挪动照明
3、; 使用电钻、砂轮、风镐、风动扳手、钢锯、锤击、打砂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机动车辆进入消费区域(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摩托车等不准进入正在消费的工艺装置和罐区); 雷管、炸药等爆破。 第四节 动火作业级别分类 第十条 动火作业分为特别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一)特别危险动火作业;在消费运转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消费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别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二)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展的动火作业; (三)二级动火作业:除特别危险动火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第五节 动火作业票的审批程序及治理 第十一条 由动火作业施工
4、单位指定动火负责人办理,应逐项填写,不得空项。要求动火执行人、动火负责人、平安措施编制人、组织施行人、监火人、审批人必须本人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平安员、工艺员或值班长,到动火分析单位申请分析,指定分析取样部位,同时作为平安措施编制人或动火负责人一起拟定平安措施,进展平安交底;按照分析结果填写动火作业票。 第十三条 特别动火的动火作业票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领导向平安环保部提出申请,由平安环保部组织消费运转部动火单位领导和技术人员会同动火施工单位领导和技术人员到现场共同制定、落实动火平安措施,由平安环保部签发动火作业票,报公司主管领导终审批准;一级动火的动火作业票由动火
5、单位领导制定落实动火平安措施,送报公司平安环保部门审查签字;报公司主管领导终审批准,二级动火的动火作业票由动火单位所在车间主管领导签字审查批准。 第十四条 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作业票到现场,检查防火平安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平安措施可靠并向动火执行人和监火人交代平安本卷须知后,将动火作业票交给动火执行人。 第十五条 动火施行前,动火执行人必须向动火点所在当班班长提出申请,经当班班长签字同意前方可动火。 第十六条 特别动火的动火作业票和一级动火的动火作业票有效期为8小时;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票 第十七条 动火作业票要一点一证,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范围,更不准转让、涂改。假设同一动
6、火点多人同时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作业票,但所有动火执行人应分别签字。 第十八条 动火作业票一式三份,监护人和施工作业人员各持一份存查;第三份由平安环保部留存。“动火作业票是动火作业的凭证和按照,不应随意涂改,不应代签,应妥善保管,作废票予以标识、保存、不得撕毁。 第六节 动火作业平安防火要求 第十九条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展动火作业,应执行HG23012、HG23014的规定。 第二十条 厂区管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治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别危险动火作业治理。 第二十一条 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消费、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展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前方可动火作业。 (一)爆炸下限小于10%的可燃气体(蒸汽),其可燃物含量小于或等于0.2%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