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技术部采煤科主任工程师岗位平安消费责任制 第一条 在部长的领导下,对公司采煤平安技术治理工作负责。第二条 执行平安消费方针、政策和有关法令、法规,熟悉采煤方面有关平安技术治理规定。第三条 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作业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并参加审查工作。第四条 经常深化现场检查采煤平安消费和作业规程、平安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对违犯规程规定的,有权制止和追查责任。觉察隐患及时处理,对严峻征询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第五条 负责组织采煤工作面的动态检查。觉察征询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平安技术措施。第六条 参加旬、月采煤工程质量验收和平安质量大检查。第七条 组织制定采煤工作面灾祸预防和处理打算,制定避灾道路。参与矿井瓦斯鉴定和反风演习。第八条 参加采煤方面的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分析和追查、处理工作。第九条 做好分管的采煤方面的平安技术治理工作。第十条 协助部长、主管做好采煤方面的有关治理规定和制度,并抓好治理规定和制度的监视、检查、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