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矿长通防责任制 消费矿长是煤矿消费过程平安消费的主要负责人,对“一通三防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消费矿长必须熟悉掌握专业知识并依法获得平安资历证。 、在矿长领导下,对消费过程中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对消费过程中的“一通三防平安措施、质量标准、平安费用贯彻、落实负责。 、完善消费系统中的“一通三防设备,保证各项治理制度的落实。 、对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一通三防征询题和事故隐患,负责安排分析、落实和处理。 、处理通防工程、通防质量标准化建立所需的资金、材料和设备。 、负责全矿火工治理,使火工治理各项规定在现场落实。每年同放炮员签定一次平安放炮合同书,并抓好合同兑现;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爆破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火工治理工作,对存在的征询题及时处理,并定期召开放炮员例会。6、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治理工作负监视检查责任, 经常深化现场,及时组织平安消费质量大检查,并催促整改平安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