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电力副厂长的平安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详细意见,组织落实。 2、组织编制年度平安目的打算,经厂长审批后组织施行。 3、强化平安消费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消费车间的平安消费责任制。 4、主持编制好年度“两措打算,做到工程、时间、负责人、费用的四落实,并负责催促施行。 5、协助厂长详细组织定期的平安大检查活动和“平安周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觉察的征询题,包括严峻隐患的整治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 6、协助厂长负责分管平安消费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平安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本人的职责。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7、参加或主持(厂长不在时)本厂每月一次的平安情况分析会,及时确定处理平安消费中存在的征询题。 8、经常深化消费现场、班组掌握平安消费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平安消费经历,落实平安奖惩方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车间或班组一级平安分析活动,进展一次消费现场夜间巡视。 9、按照电力消费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三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