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电气维修治理规程 1. 目的为保证治理区域内电气设备和人身平安,使电气维修工作正常化、标准化、科学化。2. 适用范围公司接收的治理区域内,从高压进线到住户电气箱开关前端的供配电系统及其用电设备的维修。3. 治理规定3.1机电维修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电气安装工作堆积进展作业。3.2在进展电气维修时,机电维修员应穿戴好平安防护用品,装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3.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平安的组织和技术措施,机电维修主管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员说明工作中的平安本卷须知,并在工作中检查、监视执行情况。3.4当需停电时应按停电处理规程告之用户。3.5在低压配电箱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至少两人进展,工作开始前,必须验电,确信停电方可开始作业。3.6一般情况下,尽量防止带电作业,假设因特别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挡板,并有专人监护。3.7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有要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3.8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经检查无误,撤除所有平安措施,全体维修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3.9在施工设备两侧临近带电设备的固定遮拦上,应悬挂有电危险“的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