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平安消费调度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执行国家平安消费方针及时传达上及平安工作意见和贯彻执行上级平安指令,有组织地参加平安消费调度例会,特制定本制度。1、平安消费调度会议为矿长定期召开,由矿办负责组织通知,调度做好传达工作。2、平安消费会议,由消费科负责考勤。以下人员必须参加会议:矿领导、安监站领导、消费科全部领导及调度员、通风科全部领导、机电科领导、采掘工区的领导除一人下井值班,财劳及矿办领导,外包队长治理负责人员。3、各单位的人员因事不能参加平安调度会议的,必须事先向矿长或安监站站长请假,并经批准后,方才有效,否那么,按无故不参加会议处分。4、各单位的正职领导收听平安消费调度会议后,必须及时把有关精神传到达员工中去。5、但凡规定要求参加平安调度会议的人员不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每次罚款20元,外包队长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