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平安消费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制度 1、关于各种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展查实,并认真协调、催促有关部门进展完全整改。2、各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平安消费情况的监视检查,及时觉察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严峻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3、对严峻隐患或一时难以处理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平安措施,并立即上报工程经理,由工程经理负责协调处理。4、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将各类事故隐患的觉察、隐患详细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展详细记录;建立健全严峻危险源档案,将分管领域危险源数量、类型、详细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治理责任人、监控责任人、检查时间、检查情况等详细登记造册。5、对事故隐患进展定期汇总向工程部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展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