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学处理决定书范文范文一关于给予XX同学自动退学处理的决定各系、登封校区:XX,男,学号202302059,1987年6月11日出生,我院运动训练系2023级田径班学生。根据运动系07级教学方案,该年级学生大四阶段实习时间为两个月(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按照规定,XX同学应于2023年11月1日按时返校继续相关的文化课学习,但该生在没有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至今未曾返校。经辅导员及同学屡次联系至今仍没有任何音讯。该生无故离校已多达一个半月。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参照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那么第三章第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XX同学自动退学处
2、理。被处理的学生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范文二关于给予XX同学自动退学处理的决定XX,女,1988年9月1日出生,我院2023级控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号2023E8016868007。该生自2023年2月17日始,在没有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单位,未参加规定的教学科研活动。经导师、所在研究室主任和研究生部屡次联系至今仍没有任何音讯。该生无故离校已达30天。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七、八)款之规定,经中科院合肥研究院研究决定,给予XX同学自动退学处理。此退
3、学处理决定由研究生部主页公告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假设有异议,可在处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部提出书面申诉。中科院合肥研究院研究生部2023年四月八日范文三关于对叶秋玲等6名学生做退学处理的决定院教字2023114号各院系、相关部门:根据晋中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方法(院教字2023102号)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和第六款规定,数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2023级叶X玲;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专业2023级XX;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23级XXX;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生物科学专业2023级陈X芳;音乐学院音乐表演专业2023级付X强;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2023级马X程应予退学。经学生所在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教务处审核备案并报2023年12月8日第13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决定对该6名学生做退学处理。以上学生所在院系需将退学决定书送到达学生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送交本人的,院系将决定书在校内发布公告五个工作日后即视为送交;学生接到决定书两周内到教务处办理离校手续;如对处理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决定书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申诉。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