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处处长平安消费责任制 1、全面负责通风处治理工作,对通风处工作负全面责任。2、贯彻执行国家、省上级部门平安消费方针,效劳、指导各矿(公司)一通三防“工作,监视、检查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执行情况,协助各矿(公司)处理一通三防“存在的征询题。3、审查一通三防“方案、设计。4、每季度安排一次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每月召开一次通风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一通三防“工作,使集团公司一通三防“治理水平不断提高。5、深化现场,掌握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情况。6、按照上级规定,做好一通三防“仪表仪器强检工作。7、参加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追查及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