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风平安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方法 第一条 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通风系统合理可靠。2、矿井安装两套同等才能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风设备;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才能符合消费要求,无超通风才能消费现象。3、矿井每年进展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4、按规定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系统,做到抽采平衡;监测监控系统可靠有效;按规定建立防灭火、防尘系统。第二条 检查评定内容:包括十一个大项。(一)通风系统;(二)局部通风;(三)瓦斯治理;(四)井下爆破治理;(五)通风平安监控;(六)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七)瓦斯抽放(八)防治自然发火;(九)通风设备;(十)综合防尘;
2、(十一)治理制度。第三条 评定单位:以自然井为根本评定单位。第四条 检查与评分定级方法(详细见附表):1、通风平安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各大项均在90分及以上;二级:各大项均在80分及以上;三级。各大项均在70分及以上。2、检查大项中,检查大项的最低得分为矿井通风的定级分,乘系数后输入矿井分数。3、年度等级确实定:以四个季度的定级分平均得分定级。4、各检查大项中缺分项的,不查不计;检查分项中缺小项的,以该检查分项的其他小项得分的百分比折算计分。扣分原那么,本项分数扣完为止。5、在同一等级中,以十一个检查大项得分的平均分多少陈列名次。6、因一通三防“责任事故死亡1人,矿井通风平安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最高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按降级后得分输入矿井平安质量标准化总分。死亡2人,取消评级资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