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纪守法意识演讲稿范文各位领导,同道们: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xxx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分;“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表达,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表达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公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那么,“律是具体的规那么,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
2、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xxx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开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开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
3、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设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
4、xxx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xxx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那么与正义原那么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
5、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根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根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xxx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xxx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xxx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xxx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xxx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