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防火平安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明确区防火平安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强化部门、行业消防工作,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职责。 一、共同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把消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行业总体工作打算中,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对消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展检查。 三组织制定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工作规定,明确各级消防平安责任人,建立消防平安治理制度。 四对涉及消防平安的审批工程,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必须依法严格审批,并对获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施行严格监视检查;对未依法获得批
2、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觉察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查封、取缔,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运营单位的,由工商部门依法撤消营业执照。 五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平安检查,认真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六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平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本部门、本行业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协助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八每年1月10前向区防火平安委员会报告上年度消防工作情况,重要工作及时向分管副区长或区防火平安委员会报告。 九完成区政府和区防火平安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
3、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职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消防平安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二、区防火平安委员会工作职责 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的消防工作。详细工作由区防火平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施行。 一组织制定消防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打算,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施行。 二综合研判全区消防工作情势,提出相应对策。 三组织开展全区性的消防平安检查和消防平安专项治理。 四协调处理公共消防设备建立、消防装备建立、消防队伍建立和严峻火灾隐患整改等严峻征询题。 五组织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 六负责对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展监视和考核。
4、 七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三、各成员单位详细职责 各成员单位除要做好本行业、本系统及所属单位消防平安监视治理工作外,还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区委组织部:将消防工作纳入科级干部任职考核内容,并将消防平安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把握正确的消防宣传导向,协调严峻以上火灾事故的宣传报道;催促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三团区委: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活动内容,积极开展消防志愿者活动,依托青年军校等单位,定期开展以消防平安宣传教育为主题的自护营、夏令营、消防团、
5、消防教育示范评选等系列活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四区妇联:将消防平安宣传教育纳入全区家庭教育工作中,纳入全区“平安家庭创立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消防平安知识进万家活动,全面提高妇女群众的消防平安认识和才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五区发改局: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打算,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立和社会开展相习惯;催促产业政策、规划制定中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政策;把消防平安纳入新建、改建、扩建严峻建立工程工程设备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把城市公共消防设备建立投资纳入到社会开展总体规划中;安排消防站、消防业务用房等根底设备建立投资;法律、法规和
6、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六区监察局:按照行政监察法规定,对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消防监视治理职责施行监察,调查处理上述人员违犯消防法律法规等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七区安监局:依法监视检查相关消费运营单位平安消费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平安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平安消费条件的消费运营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消费、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平安审查;负责烟花爆竹消费运营单位平安消费条件审查;负责监视检查工业矿山领域涉及易燃、易爆、火灾的严峻危险源监控和严峻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责指导、协调调查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监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消费运营单位开展消防平安教育培训工作;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严峻、特别严峻火灾事故,监视检查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