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非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平安责任制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治理规定规定: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是: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平安工作。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及上级对消防工作的要求,拟订年度消防平安工作打算。2、支持、催促副职、平安治理人员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平安工作,协调消防工作与消费运营工作的关系。3、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将消防平安工作与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研究决定奖惩。4、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平安治理制度、消防平安操作规程、逐级消防平安责任制,把消防平安治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5、加强义务消防队伍建立,开展消防平安宣传教育,防火灭火知识、技能培训。定期开展事故预案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不断完善预案。6、认真开展消防平安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平安要素,接受上级消防部门的监视检查。7、组织施行对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和消防平安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禁止挪用损坏或丧失。确保疏散通道和平安出口畅通。8、定期向消防平安治理部门和分管副总经理报告消防平安情况。9、发生火灾事故,组织现场指挥扑救,并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那么查明事故缘故和责任。10、实行消防平安目的责任治理,逐级签定消防平安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