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经理住宅工程平安消费责任制 (1)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平安消费的法令、法规、标准、标准和制度,承揽合同,严肃履约。(2)组织平安筹划,确立平安治理目的,领导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平安消费保证方案;对工程工程的平安消费全面负责;(3)组织建立健全平安消费责任制度、平安消费规章制度和平安消费技术操作规程;(4)确保平安消费费用的有效使用;(5)按照工程特点组织制订平安施工措施,消除事故平安隐患;(6)支持工程平安员及施工治理人员行使平安监视、检查和催促工作;(7)负责本工程合格分承包方及合格供给商的评价,确定合格分包方和分供方;(8)负责本工程重点危险源部位施工指挥治理,确立事故隐患处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9)适时组织对工程部平安保证体系内审,并按照运转情况报请审核机构进展认证审核;(10)及时如实上报消费平安事故;(11)在施工各主要阶段组织内审,并配合上级公司内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