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经理平安文明职责 1工程经理是工程部平安施工、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过程中的平安施工和文明施工负领导责任,负责组建由各分承包商第一责任人参加的平安施工委员会,并担任主任委员,主持开展工作;2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及临河热电厂的平安文明施工治理制度,负责制定工程部平安文明治理的目的、指标和治理方案,并监视各分包单位施行;3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工程部级平安文明检查;4每月召开一次平安文明分析会,及时处理平安文明治理中存在的征询题;5审定本工程部平安文明技术措施方案,将平安文明技术措施方案与施工方案一起下达;6治理分包商预交的平安风险抵押金,审核对分包方的平安文明违章的处分,保证工程部平安文明奖励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贯彻施行平安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治理方法;7负责经伤及以上事故的报告;按照受权,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