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经理部人员平安消费责任制 1、工程经理对本标段的平安消费、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费的副经理和相关部门,按分管的范围负直截了当领导责任。总工程师负平安消费的技术责任。在消费活动的各个环节,应把平安消费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有关人员平安消费专题会议一次,分析情况,针对存在的征询题,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平安消费和职工健康。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平安消费的指示。制定、审核、发布本单位以平安消费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平安治理制度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各个岗位和工种都有章可循责任到人。3、积极支持平安技术干部开展工作,教育和催促各级领导人员、职能部
2、门和全体职工恪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平安消费。4、在审查消费方案时同时审查平安技术、消防措施,并列入消费方案完成的考核指标。5、审批先进消费工作者和先进队、班组时,要同时审查平安工作。必须是做好劳动保护,坚持平安消费,典范地恪守规章制度而又未发生严峻事故的(人身的或机具设备的)才能评为先进。6、安排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平安消费的方案,分期分批组织施行,搞好文明消费,定期或不定期向全体职工报告劳动保护和平安工作。7、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体职工进展平安消费教育,及时总结推行平安消费的先进经历,对平安消费,劳动保护有突出奉献者,进展表扬和奖励,对平安消费,劳动保护不注重或造成事故责任者,进展批判教育、直至行政处分。情况严峻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8、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平安消费,劳动保护大检查,对不平安要素,设法及时消除或制定临时操纵措施,确保平安消费。9、组织并主持对严峻事故的调查,按三不放过(事故缘故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那么,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严峻事故的直截了当或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查定。10、在与外单位,本单位内部签订承包合同、运销合同时,应有平安消费的条款内容,明确造成事故的责任。11、关于上级违犯劳动平安法规和平安消费制度的消费指令,有权回绝执行,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