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平安自我评估程序 查找现行运转过程中的缺乏,寻找改良的时机,保证食品的平安。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于食品平安相关的环节。3.食品平安评估人员:每年由治理者代表、消费部经理、平安专员以及各部门主管对工厂内所有于食品相关的平安进展评估。食品平安专员为治理者代表。4.评估的频率:每年至少一次。5.评估的时间:每年一次(12 月之前)。6.1查找所有与食品平安相关的环节(完成1-7项),觉察其中的缺乏。6.2提出改良的方案。6.3对改良的措施上报运营治理层,并获得批准。6.4监视纠正预防措施的改良。6.5验证改良的效果。6.6 在觉察有调整的情况下,应该及时调整防护体系。6.7 验证频率每年至少一次,不限于一次。7.1食品平安自我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