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材料的检测与评定、钢构件的检测与鉴定、连接和节点的检测与鉴定、专项检测与鉴定、钢结构系统可靠性鉴定、围护结构的检测与鉴定、钢结构抗震性能鉴定等父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济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同济大学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太原理工大学中建钢构有限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