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公路段平安消费举报制度 为贯彻落实平安消费各项规章制度,构成强大的平安消费监视网络,及时觉察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地遏制平安事故的发生,严查三违“行为,到达人人参与平安消费治理的目的,营建良好的平安消费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新和段平安消费违章行为举报制度。1、按照段实际,在段机运室设立专人平安消费举报接应,向全段公布举报,随时接受全体职工(包括退离休职工)的举报信及举报,并落实专人治理。2、全段职工、家属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平安消费三违“行为,均有权且有义务向负有平安消费监视治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3、但凡职工报告或举报的情况,不管事情大小,都必须认真调查
2、明晰,不能推诿,更不能回绝报告人和举报人;假设需上级安监部门派员调查的,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配合搞好调查。 4、对包庇、推诿、隐瞒不报、成心拖延严峻事故隐患报告的责任人,段平安办将予以严肃查处。5、受理的报告和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必须构成书面材料,并作出处理决定;需落实整改措施的,及时下达平安监视通知书,并催促落实。6、不管在何种情况下,接受举报的专人都必须替举报人保密,严禁将举报人的姓名、家庭等真实情况泄露给第三者,更不能对举报人打击报复,一经觉察,段平安办将严肃查处,情节严峻且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其刑事责任。7、奖励对举报严峻事故隐患或者违章行为,经调查确认属实,分别按以下情况给予奖励。1、举报本段在治理上存在缺陷或隐患的,给予奖励50元。2、举报本段一般性隐患、违章行为的,给予奖励100元。3、举报本段重、特大事故隐患,严峻违章行为的,视情况给予奖励200-1000元。4、举报本段机驾人员边驾驶边接打的,给予奖励50元。5、举报本段机驾人员上班酗酒的,给予奖励100元。上述奖励对象不包括本段平安治理部门的人员或具有平安治理职能的人员。8、惩罚段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检查工作时觉察消费过程中存在的平安隐患和违章行为,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不检举,不报告的,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判或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