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治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平安消费方针,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及时发放,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特制定本制度。1、动防护用品包括:平安帽、矿靴、防尘口罩、护目镜、防毒面具、电工器具、手套等。2、车间、科室负责提出所需劳动防护用品打算,报安环科。3、环科负责编制全厂劳动防护用品打算,经矿长批准后,采购员负责采购,车间负责按规定期限及时补充发放。4、购员必须按打算购置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求所购厂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5、格按规定核发给各车间、科、室劳动防护用品。6、车间、科室负责按岗位和有关规定装备劳动防护用品,教育、监视职工正确使用和佩戴。7、司平安领导组、安环科负责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视各车间、科室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装备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