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院消防平安治理制度 (一)消防平安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利用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平安认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科室、病区等应针对岗位特点进展消防平安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展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展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前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展再教育培训。 7、消控等特别岗位要进展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平安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平安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治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医院进
2、展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展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觉察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平安检查情况通知,假设觉察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觉察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按照奖惩制度给予处分。 (三)平安疏散设备治理制度 1、医院应保持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平安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阻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标准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
3、明等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平安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后勤治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精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觉察设备缺点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觉察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备、器材维护治理制度 1、消防设备
4、日常使用治理由专职治理员负责,专职治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备的使用情况,保持设备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备及消防设备的技术功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总务科负责,设专职治理员每日按时检查理解消防设备的运转情况。查看运转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觉察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备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好好用。 (2)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按照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治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展普查换药。 (2)派专人
5、治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觉察丧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总务科治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平安检查中,应对所觉察的火灾隐患进展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平安,对确无才能处理的严峻火灾隐患应当提出处理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平安治理制度 1、用电平安治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平安治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总务科报告,并向消防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