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线电工(线路)停送电制度 1、线路停送电一律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应恪守矿规定的有权签发人签发。签发人必须明确停电线路的编号及便电站运转系统、带电设备等。2、线路停电必须得到矿调度批准,方可执行。3、线路因缺点停电检修,应提早向矿调提出申请,说明停电时间间隔、检修工程、线路编号及阻碍范围。4、线路停送电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停送电工作必须由两人承担,一人操作,一人监护。5、线路停电后必须在开关操作机构手柄上或开关柜前明显位置上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或设专人看护。6、线路停电检修,在工作地段验明确无电压后,将有可能来电的方向均装设一组接地线,方可开场工作。7、线路停电假设按原打算时间不能恢复送电的,应及时与矿调度室获得联络,续延停电时间。8、矿内低压配电系统停电检修时,停送电操作必须由班组长或有经历的电工专人负责,实行谁停谁送,停电后必须保证停电部位与电源侧有明显的断开点,同时在馈电柜(屏)或开关把手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或加平安锁。9、工作终结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现场做全面检查后,撤除临时的平安防护装置。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终结报告,交工作票签发人核查并签字后,返回变电站办理恢复送电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