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使车库保护正常的、平安的工作状态,防止由车库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严峻设备事故的发生。1.2范围1.2.1适宜于车库按国家规定的车库主管平安部门申请车库平安定期检验。1.2.2也适宜于按单位设备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展的定期检查的报验工作。2、职责车库平安治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车库定期检验工作。3、定期报检制度3.1车库平安治理人员在车库平安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视部门的特种设备平安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3.2车库停用一年后如重新启用,或发生严峻的设备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阻碍其平安技术性的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等后也应车库平安治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平安监视检验机构申请检验。3.3车库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的,车库车库平安治理人员向单位设备治理部门申请内部平安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向特种设备平安监视检验机构申请检验。3.4申请车库平安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方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车库平安治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车库治理档案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