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局部,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那么不予借阅。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5、借书时必须
2、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前方能带书出本室。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那么由借书人负责。7、借阅图书者应保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 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那么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丧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丧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