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工程工程部平安消费责任制考核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平安消费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平安治理制度,是保障平安消费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工程部治理人员在施工消费活动中应负的平安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特对工程部治理人员平安消费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一、考核对象:工程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工程施工员、工程平安员、工程材料员、各班组长等。二、考核人:1、公司负责考核工程经理。2、工程经理负责考核工程技术负责人、工程施工员、工程平安员、工程材料员、各班组长等。三、考核期:1、公司对工程经理每半年考核一次。2、工程经理对工程部治理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四、考核方式:采纳考核表评分方式。五、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总分值为100分,考核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六、考核奖罚:按照工程部制定的奖罚制度在工程工程完毕或年度经济分配中进展奖罚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