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防平安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做好消防平安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治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开展消防平安宣传、教育、培训是加强广阔员工消防认识,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部门责任人要把消防平安宣传、教育、培训列入本部门消防工作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第二条 要充分利用会议、网络、报栏、板报、播送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消防法规、制度、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员工明白得消防法律、法规和必要的消防知识。第三条 坚持每年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各部门要按照单位的安排,组织员工积极参与消防宣传,进展灭火演练等各项活动。第四条 每年要对新员工、临时工等进展消防法规和消防平安知识教育,使其从思想上高度注重防火平安,自觉恪守消防法规和消防制度。第五条 重点防火部位要对本部位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展一次消防平安专题培训,并进展专业理论、技能考核。第六条 利用先进经历、典型火灾案例等内容对员工进展消防平安教育,加强员工的消防责任认识和火灾防范认识。第七条 抓好义务消防队的教育、培训工作。义务消防队要制定消防学习、宣传、培训打算,定期开展活动。第八条 通过消防知识的学习,全体员工要到达三明白三会“,即:明白得火灾危险性,明白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明白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