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干警职工特别工种培训制度 1、特别岗位工种操作人员(瓦检员、放炮员、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爆破材料治理员、配电工、提升运输各类司机等)都得要通过培训,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或指挥消费。2、新互换工种的工作人员,必须经所从事工种的转岗技术培训获证后,才能上岗。凡未经转岗培训的不得上岗操作。3、特别工种作业人员每二年复训一次,每次复训不少于十天。4、特种作业人员随时掌握本人的获证时间及本人的到期复训时间。5、各用人单位应主动给所复训人员提供复训的时间。6、培训及复训的时间由职教单位负责登记注册并留存档案。7、参训人员应恪守培训期间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授课及辅导教师所布置安排的作业或复习操作的作业课目。凡在平安教育培训中不按规定的时间上课、请消假和完成作业的学员,职教单位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