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管理最新方法范文平安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局部, 是企业最基 本的一项平安制度。下面是公司平安管理制度,欢迎参阅。平安管理最新方法范文一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营造平安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消除平安隐患,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平安,特制订本方法。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外协厂商、外来联系业务的各人员。第二条 平安生产的内容主要包括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技术措施方案、平安生产教育、平安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公司对员工的平安生产知识教育采取三级教育,即分为公司教育、部门教育和班组教育三个层次进行。第三条 公司特殊岗位的员工必须要求持有国家特殊
2、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整个公司平安的监督管理工作和对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换工作。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日常的平安管理工作。第五条 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和平安事故调查小组,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综合管理部平安员兼任,成员由保安员和各部门指定兼任的义务消防员组成;平安事故调查小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各部负责人和公司平安员组成。第六条 公司将平安责任按区域落实到各部门,各部门再具体分解落实,直至具体的个人,形成平安管理责任区,非责任部门在责任区工作的人员必须服从责任部门的管理。第七条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平安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新进员工进行
3、平安技术知识的培训;2.负责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本规定及其它有关消防等平安管理法律、法规;3.明确各自的消防管理责任并将本部门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4.负责组织本部门平安检查,对照本规定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5.负责改善消防等平安条件及保护消防等平安设施;6.发生火灾等平安事故时,及时组织扑救;7.负责协助调查火灾等平安事故原因。第八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掌握以下消防小知识:1.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油浸变压器、电容器、多油开关、发电机、甲、乙、丙类液体和一般固体物等火灾。2.水不适于扑救油、带电的火灾,发生电器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前方可用水灭火。3.易燃液发生火灾时,可用二氧化碳灭
4、火器、砂土、干粉灭火器等扑救,自燃物品发生火灾时可用水、砂土扑灭,也可用干粉。4.凡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严禁同一仓库或同一室存放。第二章 平安生产规定第九条 公司员工工作时间严禁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含西装短裤)、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须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操作旋转机床、钻床不允许戴手套。第十条 生产制造部生产员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各类设备。开动设备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润滑或清理、调试,暂时离开设备或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并关闭电源。操作完成后,应关闭机床和电动机,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
5、放好所使用的工、夹、量具,去除切屑时应使用钩子、刷子或专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去除切屑。因违章操作而造成工伤事故者,严肃追究其个人责任。第十一条 凡有外露的机械设备传动机构要有相应的平安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预防脱落,运转中的机器或传动机构装置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第十二条 电器焊割操作时,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程,危险现场(周围有可燃物的)须配备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员,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焊割现场,不得把点燃的焊割器具随意乱摆,焊割结束后,必须关闭电、气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第十三条 本公司电工必须持有劳动供电部门核发的电工合格证才能上岗,如只有低压电工证人员严禁操作高压局部。电器维修操作
6、人员应按电气安装、维修的标准和电工手册的规定操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第十四条 不准乱接拉电线,严禁使用临时用电线,假设确实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由专业电工布线,且临时电线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天。第十五条 各类用电设备上的照明灯座应使用平安电压;各类电源开关,插座应完整无缺、平安可靠,200伏以上插座应安装接地线;堆放的物品距离各类开关、插座、电源线、照明及用电设备保持0.8米以上,并要留人行通道作紧急使用,不准在仓库、易燃易爆场所擅自安装用电设备,严禁把茶具、雨具、杂物放在电器设备的箱盖上,以防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第十六条 对用电设备的裸露局部,裸露导线,不管有电无电,不得随意触摸,严
7、禁用湿手或赤脚拉电器开关,触摸电器设备,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运行,本公司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绝缘性能是否良好,线接头是否牢固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和线路要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测时如发现火花、短路、发热及电源线损坏等不良情况,应立即停电维修。公司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隐蔽线路进行检查,防止事故发生。第十八条 公司配电房内须制订平安可靠的操作规程和完善的交接班记录制度,必须配备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测、检查所有电器设备,电器设施的各种保护装置要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地预防各种不平安事故发生。配电室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要保持清洁和经常
8、维修,发现有损坏或有问题的应及时汇报。配电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任何杂物。第十九条 除划定的吸烟区外,严禁任何人在本公司厂区内吸烟,储存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仓库严禁带火种和使用明火,机动车辆进入必须采取防火措施。第二十条 公司范围内,严禁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未经公司批准,严禁在厂区内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凡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要设特定地点专人保管。第二十一条 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显眼的位置并划出固定的停放点,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第二十二条 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车辆、木踏板、纸箱其它杂物等阻塞消火栓设备系统以及平安出口。第二十三条 消防器材是消防专用器材,未发生火
9、警时,任何部门、人不得乱动定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或蓄意损坏消防器材,违者按消防器材价值的两倍扣罚(除特殊情况外),并按消防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有人乱动乱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任何人都有权力和义务劝阻,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经常性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如发现消防器材损坏或存在隐患的或需报废的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到综合管理部,由其负责更换和重新购置。第二十五条 仓库的货物应遵守公司消防平安规定,货物必须按要求堆放整齐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平安出口,仓管员有责任有义务统一安排一切进仓货物的摆放位置,各生产部门要给予仓库管理人员
10、工作上的配合。第二十六条 装货叉车及中转车辆在厂区内要遵守平安操作规程,不得违章装运货物。装货叉车除驾驶员外严禁载人,严禁在运行中的叉车上站人。第二十七条 在公司厂区内有基建、零星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范围内划出施工区域,并悬挂警示牌。严禁公司员工擅自进入已标明危险的施工区域,如因施工方未划定施工区域而造本钱公司员工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承担一切责任。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生产部门使用的电器设备和电房内的各用电设备必须保证要有完整的操作规程(指南)或使用说明书,对一些有消防隐患或平安隐患的区域各部门必须标明警示牌或警示标语。第二十九条 综合管理部平安员每半个月须对消防平安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
11、内容主要查看各车间、仓库内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摆放、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并将结果上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发现问题后应将问题及时通报给责任部门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未整改的报总经理处理。第三十条 任何人员发现火警时,都应当立即报火警“119,报“119的程序是:镇定拔号、说明单位、地址、联系 、燃烧部位及燃烧物质的性能。任何部门、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第三十一条 发生火灾时,消防队未到达之前,各部门消防责任人有权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场扑救,必要时有权决定以下事项:1.通知部门切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2.划
12、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3.待扑救火灾后安排人员保护现场。第三章 一般性处分规定第三十二条 公司对平安生产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那么,为引起公司广阔员工对平安生产的高度重视,提高员工的警惕性,公司对一些尚未引起平安事故但已构成平安隐患的行为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分。处分对象为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找不到直接责任人的那么处分责任部门)。情节严重的公司在给予经济处分的同时还将给予责任人辞退、开除等处分。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着和使用劳保用品的、公司生产车间的设备操作工在工作期间违章操作的或酒后上岗的将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分。第三十四条 公司电焊工违规操作的将给予100
13、300元的经济处分。叉车上站人的或载驾驶员以外其他人员的将给予100200元的罚款。第三十五条 乱拉电线、擅自安装用电或危险设施的将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分。 第三十六条 在平安消防通道处或在消防器材规定放置范围内乱堆杂物、阻塞通道和消防器材的将给予50300元的经济处分。第三十七条 没按规定要求放置消防设备、灭火器,或配置器材未检查维修而造成消防器材不能使用的(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予以警告或处以该部门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加倍处分。第三十八条 未发生火警时,如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或者堵塞乃至损坏消防设施行为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500元罚款,并按价赔偿。第三十
14、九条 厂区内未在指定区域内吸烟的按公司员工行为标准管理方法有关规定进行处分,造成平安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相应的法律。第四十条 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司的,违者一次罚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按消防法律规定追究责任。未经批准取用有毒、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的,违者一次罚款100元以上。第四十一条 在厂区内未经批准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的,违者一次罚款责任人(部门)300元,在存放危险品的仓库内使用火种或明火的罚款1000元。造成平安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章 平安事故处理方法第四十二条 平安生产事故分为一般平安事故、I级平安事故、II级平安事故、III级平安事故。其分级
15、标准如下:1. 一般平安事故: 造成人员轻伤的,即员工负伤后需休假1日以上,一周以内的; 公司造成直接损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包括公司财产损失和工伤医疗、赔偿等,下同)。2. I级平安事故: 造成人员次重伤,但伤后有关部门评定伤残级别为510级的事故。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3. II级平安事故: 造成人员重伤,伤后有关部门评定伤残级别为14级的事故。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20230元以下的事故。4. III级平安事故: 造成人员死亡的工伤事故。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230元以上的事故。第四十三条 平安生产事故处理程序如下:1.发生工伤事故后各部门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发生消防事故后各部门要及时报警并组织本部门力量迅速扑火并保护好现场。2.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听从上级领导安排。3.开展事故调查,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归属。4.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平安生产宣传教育。5.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分。第四十四条 对平安生产事故的处分规定如下:1.根据职责权限所有的平安事故必须将责任追究到相关的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2.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I和III级平安事故,根据